黨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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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科大黨發〔201140号)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學校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使流動黨員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主要對象

     流動黨員是指由于就業或居住地變化等原因,在較長時間内無法正常參加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活動的黨員。學校流動黨員主要包括因公外出教學、科研、開發、學習等時間超過三個月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和已畢業學生中尚未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以及因進修、出差、學習、臨時就業等原因轉入學校、時間超過3個月但未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

     二、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管理

     (一)對外出流動黨員,了解掌握該黨員情況,加強與流入地黨組織的聯系,配合流入地黨組織共同做好該黨員外出期間的教育管理工作。

     1. 黨員外出前向所在黨支部提出申請,經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同意後,由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在黨委組織部登記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在《流動黨員活動證》上加蓋印章并登記後交給黨支部,黨支部對外出流動黨員進行教育、提出要求,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2. 黨支部掌握外出黨員的流動去向、外出時間、地點、聯系方式及思想、就業、生活等情況,同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通知他們按規定參加黨内選舉等重要活動,并按規定做好流動預備黨員轉正工作。

     3. 外出流動黨員返回後,黨支部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等有關材料,及時向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彙報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和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直屬黨委(黨總支部)應将外出流動黨員已經返回的信息及時報告黨委組織部。

  (二)對外來流入黨員,憑其《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将其編入一個黨支部,加強與流出地黨組織的聯系,把流動黨員納入學校黨員教育管理的整體工作中。

     1. 黨支部要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做好外來流動黨員身份确認工作,并向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報告,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及時報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2. 黨支部要加強對外來流動黨員的經常性教育和管理,并在《流動黨員活動證》上如實填寫黨員參加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情況,及時将外來流動黨員的重要情況向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彙報,向流出地黨組織反饋。

     3. 黨支部要認真做好外來流動黨員中預備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4. 直屬黨委(黨總支部)應将外來流入黨員已經返回原單位黨組織的信息及時報告黨委組織部。

     三、對流動黨員的基本要求

     流動黨員要認真履行黨員義務,正确行使黨員權利,在流入地參加黨的日常組織生活,在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參加選舉等重要活動,自覺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黨組織的教育和管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一)流動黨員一般應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前,流動黨員應向所在黨支部報告外出事由、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領取《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流動黨員憑《流動黨員活動證》及時到流入地黨組織報到,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按規定交納黨費,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流動黨員原則上應當按月交納黨費,因外出地點變動頻繁等原因按月交納确有困難的,可以按季交納。

  (三)流動黨員應主動與流出地黨支部保持聯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黨組織彙報一次外出期間思想、工作和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外出地點、就業單位、居住地和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流出地黨組織報告。

  (四)流動黨員外出返回後,及時将《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流出地黨支部查驗,如實彙報外出期間的情況。

     四、對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

     各直屬黨委(黨總支部)要把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對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研究、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黨委組織部通過建立流動黨員信息庫等方式,及時掌握學校外出和外來流動黨員的基本情況,每年底檢查各二級單位黨組織的流動黨員管理工作,并向上級組織彙報工作情況。

     五、其他

     (一)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2003网站太阳集团流動黨員管理辦法(試行)》(科大黨發〔200731号)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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