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黨校管理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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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黨校工作管理規定

         為了貫徹《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和《湖南省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的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黨校管理體制
     (一)黨校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黨校設校長和常務副校長,黨校校長由校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兼任。黨校校務委員會由黨校校長、常務副校長和黨辦、政研室、組織部、宣傳部、學工部、兩課部、團委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黨校校務委員會在校長或常務副校長主持下全面負責黨校工作,負責與黨委組織部協調黨員、幹部培訓中的有關問題,共同搞好黨校工作,不斷提高黨校工作的整體水平。

       二、黨校的任務、培訓對象及班次
     (一)黨校的主要任務是:對黨員、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等的培訓;配合黨委組織部對科級幹部進行政治理論培訓,對處級幹部進行短期培訓;學習、宣傳、研究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完成上級黨校和學校黨委、行政交給的其他任務。
    
(二)黨校培訓的對象主要是科處級幹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員(預備黨員)和部分黨外幹部。 
    
(三)黨校培訓的主體班次是:處級幹部短訓班、科級幹部政治理論培訓班、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黨員培訓班、黨支部書記培訓班、黨外幹部培訓班等。
    
(四)黨校主體班次的學習培訓是考核任用幹部和發展黨員的必備條件。科級幹部未經學校黨校培訓,一般不得提拔到處一級領導崗位。黨校要主動配合黨委組織部,做好黨員學習期間的考核、考察工作。入黨積極分子未經培訓,不得發展入黨。黨校負責向有關黨組織提供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的表現情況。

        三、黨校的教學管理工作
     (一)教學是黨校的中心工作,黨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教學工作進行,為提高教學質量服務。
     
(二)黨校教學課程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領導幹部必備的業務知識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課程為主,同時适當開設相關的其他課程。
    
(三)課程設置根據教學目标的實際需要和學制的長短,作出不同的安排。一般采取自學、集中授課、研讨和專題講座相結合的形式。
     
(四)要建設一支政治理論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相對穩定的兼職師資隊伍。
    
(五)要不斷地改善辦學條件,具備與培訓任務相适應的設施,具有固定的教室、閱覽室和圖書資料,能利用現代化的教學手段,增強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
    
(六)教學與科研相結合。黨校要對學校改革發展中特别是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為學校黨委的決策服務,推動黨校工作上新台階。

        四、黨校的經費及其他
     (一)要按照湖南省委高校工委的要求,每年為黨校安排一定的辦學經費。黨員幹部培訓班學員的經費,按黨委審定的幹部培訓計劃人數撥給,其标準按各個學員在黨校培訓的實際需要确定。 
    
(二)本規定由黨校負責解釋。
    
(三)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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