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工作,根據《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和《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培訓對象及推薦選送原則
(一)凡向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願意到黨校參加培訓的本(專)科生、研究生和教職工,經過基層黨組織推薦,報黨校錄取後,均可參加黨校學習。
(二)推薦、選送學員的原則和程序。按照自願申請、組織推薦、擇優選拔、分期分批原則選送。
選送程序是: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由學生黨支部推薦,經直屬黨委(黨總支部)批準,報黨校備案。教職工中的入黨積極分子由各直屬黨委(黨總支部)、黨支部推薦,報黨校備案。
二、培訓内容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國共産黨章程》為主要學習内容,以黨課教材為基礎,圍繞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并結合國内外形勢和學員的思想實際組織授課。
三、教學管理與要求
黨校培訓堅持“五個統一”的教學管理原則,即:統一教材、統一教學計劃、統一命題考試、統一閱卷評分、統一頒發結業證。培訓班以分散自學、集中授課和分組讨論等方式進行,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每個班次的教學過程原則上要集中授課五次以上,并結合授課組織讨論和組織有意義的活動,至少撰寫一篇心得體會。
為了确保教學質量,授課教師由黨校聘請理論水平高、教學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
四、培訓班學員的考核與管理
學員在學習期間的總體表現,包括出勤、紀律、集中聽課、分散自學、分組讨論、參加活動和撰寫心得體會等情況作為全面考核内容。學員結業時,要進行閉卷考試和小組鑒定。考試由黨校統一組織,考試試題從黨校的試題庫中抽取,評分标準由黨校提供。考核和考試合格者由黨校統一發給結業證。考核考試結果和學員學習登記表一同存入入黨積極分子檔案。
原則上培訓班每學期舉辦一期,具體時間由校黨校和各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協商确定。每學期初,黨校制定培訓工作計劃。每次培訓班結束前,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開展評選優秀學員、先進學習小組、優秀組織單位,并給予表彰。
五、培訓班學員要求
凡參加黨校培訓的學員,應自覺遵守黨校的以下規章制度和要求: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中國共産黨章程》及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堅持理論聯系實際。
(二)自覺服從黨校校務委員會的領導和教學安排,努力完成學習任務。
(三)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課堂紀律,尊敬老師,不遲到不早退。在課堂上認真聽講做筆記,不準看與黨課内容無關的書報雜志,學習讨論時積極發言。
(四)學習期間一般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應向各直屬黨委(黨總支部)請假,并報告黨校,未經批準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學員在學習期間請假兩次以上(含兩次)或曠課一次者,取消其學員資格,不予結業。
(五)學員應按培訓班的要求,積極參加各直屬黨委(黨總支部)及各小組組織的活動,認真撰寫學習總結,嚴肅對待結業前的考試、考核,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違紀或請人代考或舞弊者一律取消學員資格,且不再接受其培訓。考試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培訓考試。
(六)保持教室的清潔衛生,愛護公共财物。
六、其他
(一)本規定由校黨校負責解釋。
(二)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