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章程
一、賽事簡介
惟楚有才,于斯為盛。為加速推動湖南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讓更多設計師、設計機構、文創企業關注湖南,讓“文創湘軍”成為帶動湖南新興産業發展的動力源泉和智力支撐,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2016年首屆湖南文化創意設計大賽于9月6日至12月底舉行。
大賽以“創·造·生活”為主題,旨在打造一個國内文化創意設計界的權威獎項,征集一批具有湖南特色、極富市場開發價值的文創産品,發現一批湖南文創設計領域的優秀人才,激勵湖南文化産業企業開拓新領域、培育新市場。
二、賽事主題、目标與理念
(一)主題
創·造·生活
Culture and Creativity·Build·Life
創,文化創意
生活,生活化
(二)目标
1、打造國内文化創意設計界的知名權威獎項,注冊域名和商标,形成每兩年一次具有辨識度的品牌活動。
2、以大賽為契機,籌建湖南文化創意中心與湖南文化創意設計館,推動文化創意設計作品市場轉化,打造完整的産業鍊條,形成發展湖南文創産業的工作平台和抓手,在湖南建立起領先中部、輻射全國、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區域性文化創意中心。
3、集聚國内外智力資源,聚焦湖南文化元素,提升湖南文創設計水平,助推湖南制造,推進文化産業發展,促進文化消費的轉型升級,為專業設計人員、企業與社會公衆提供文化創意綜合互動平台。
4、湖南省文化廳與湖南日報社作為發起單位,在活動後期成立湖南文創設計師協會。
(三)理念
1、突出融合發展。注重文化創意與湖湘元素的緊密結合;注重文化創意産業與其他産業的相互滲透與融合發展;
2、突出時代特征。注重基于互聯網的新産品、新業态、新模式的研發;
3、突出大衆參與。營造積極熱烈的文化創意輿論氛圍;
4、突出成果轉化。進行産品批量定制,圍繞文化精準扶貧,注重産業對接與“創客”育成,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文化創意産品設計、生産、經營、服務、運作模式;
5、突出開發價值。與市場緊密結合,鼓勵企業全程參與命題、評審、設計修改與生産;
6、突出産業孵化。打造中部地區唯一一家集文化創意産品設計、交流、展示、轉化、服務、包裝、推廣、生産、經營等為一體的文化産業孵化基地;
7、突出創意保護。為參賽作品提供時間戳、數字加密、網絡存儲、溯源管理等保護,提供國内第一流的文化産業知識産權專業服務,打造文化創意知識産權保護全國标杆。
三、賽事時間
2016年9月——2016年12月底
四、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湖南省文化廳、湖南日報報業集團
(二)承辦單位:華聲在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學設計藝術學院
(三)協辦單位:湖南省工藝美術研究所、湖南省文化藝術基金會、長沙博物館、新湖南、湖南華聲全媒體傳播有限責任公司、華聲TV、誇克倉庫原創設計創客空間
(四)知識産權顧問:惟盛知識産權保護與發展中心
五、賽事流程
賽事流程分為四大主要版塊:作品征集、評選評審、成果轉化及展覽、高峰論壇暨頒獎晚會。
(一)作品征集(2016年9月6日——11月30日)
(二)評選評審(2016年12月1日—12月底)
(三)成果轉化及展覽(2016年12月10日—25日)
(四)高峰論壇暨頒獎晚會(2016年12月底)
六、作品征集(2016年9月6日——11月30日)
(一)征集對象
1、國内外高校設計專業的教師和學生
2、國内外設計公司
3、企業的設計人員
4、自由設計愛好者
(二)征集方向
考慮設計元素的相對精準對接,本屆大賽的作品征集圍繞以下三類:文博創意産品、非遺創意産品與旅遊創意産品。
1、文博創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資源
主 題:讓文物活起來
參賽内容:以我省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館藏資源為設計指向,以全新的思維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資源的價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根據設計需求,找到其中的實用點,将湖湘文化具象化,開發具有湖南曆史印記的原創文創産品,延伸文博衍生産品産業鍊條,進一步拓展文博創意産品的發展空間,打造文博創意品牌。
2、非遺創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省級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
主 題:“非遺”就在您身邊
參賽内容:圍繞具有湖湘傳統的“染、繡、刻、瓷、竹、織”等主題,征集具有湖南地域特色的非遺産品,遴選出優秀的非遺創意時尚設計,進行推廣和加工,打造非遺文化創意産品。
3、旅遊創意
征集指向:湖南省内4A級以上景區
主 題:将錦繡潇湘帶回家
參賽内容:以省内4A級以上景區旅遊資源為設計指向,多角度、多領域地豐富湖南特色旅遊商品種類,打造一批用創意設計承載湖南故事的旅遊商品品牌。本類别将聚焦省内旅遊産品設計需求,促進專業設計領域與旅遊界溝通與對話。
(三)作品及報名要求
1、作品要求
所有參賽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次大賽的主題和征集方向,參賽者須保證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完全充分的知識産權,不存在知識産權侵權或任何其他侵權行為。
(1)作品版面大小為A2(594mm×420mm)圖幅,橫構圖,jpg格式,精度350dpi;單張圖片大小不得超過5M。
(2)每件參賽作品不超過三個版面,版面内容包含主題闡釋、效果圖、必要的結構圖、基本外觀尺寸圖及設計說明(必須是中英雙語)等。
(3)為保證本次大賽評選的公正性,參賽作品及版面上不得出現作者所在單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縮寫)或與作者身份有關的任何圖标、圖形等個人信息資料。
2、報名方式
在官網(http://hnwc.voc.com.cn/)報名參賽,自啟動日起參賽者可通過網絡注冊和提交作品(無需報名費、創意認證保護費),11月30日作品提交截止。
3、作品提交
第一步:登錄官方網站,完成注冊,在個人管理中心進行上傳。
第二步:參賽作品提交成功後,将同時在大賽指定的唯一知識産權保護平台——“文知彙”上獲得數字加密、網絡存儲并加蓋權威可信時間戳的創意認證保護。(參賽者在提交參賽作品前可以自願将創意産生過程進行創意溯源保護。創意認證保護證書下載、創意溯源保護官方網址:www.cipbest.com)
注:參賽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行備份。作品入圍後需提供實物或模型,請在15天内将實物或模型作品提交至大賽組委會,未提供實物或模型者,将取消入圍資格。
郵寄地址為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凱樂國際三樓2016年首屆湖南文化創意設計大賽組委會收,郵編:410000,聯系電話:0731-84329352.産品寄送運輸費由大賽組委會承擔。
七、評選評審(2016年12月1日—12月底)
(一)評審形式
初審:由專家、企業、設計資源主體共同評出100件入圍作品,進行媒體公示,并組織專家對100件入圍作品進行輔導,做成實物後進行展覽,向社會征集有投資意向的企業參與孵化。
終審:将采取視頻節目的形式,由專家、企業、設計資源主體評審團、媒體評審團現場評審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最終遴選出獲獎作品。
(二)評審标準
主題性:所有作品均需圍繞湖湘文化設計,需與大賽文博創意類、非遺創意類與旅遊創意類三個征集方向相吻合;
實用性:所有作品均能服務于生活、運用于生活;
應用性:所有作品均可産品化,可實現批量化生産;
創新性:有效利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概念獨特新穎、能提供新的問題解決方案;能引領制造業、信息化、智能化産品及服務設計發展趨勢;
經濟性:符合當代技術發展趨勢,綜合高效利用社會和環境資源,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和市場潛力、高性價比的設計與商業模式創新;
環保性:綠色、低碳、節能、新能源;考慮生态兼容性、對社會及環境的洞察力、思考力和責任,适應于兩型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八、成果轉化及展覽(2016年12月10日—25日)
(一)經報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湖南省文化廳的指導下,由湖南日報報業集團和惟盛知識産權保護與發展中心發起成立湖南文化創意中心及湖南文化創意館,積極打造湖南乃至中部地區唯一一家集文化創意産品設計、交流、展示、轉化、服務、包裝、推廣、生産、經營等為一體的文化産業孵化基地;搭建全省文創商品線上交易平台及線下連鎖商店——一品湖湘文創淘寶平台。
(二)将入圍作品與相關制造、推廣企業對接,進行市場轉化。
(三)舉辦成果轉化展。
(四)對優秀作品進行集中宣傳推廣。
九、高峰論壇暨頒獎晚會(2016年12月底)
(一)高峰論壇
舉辦“湖南省首屆文化創意設計高峰論壇”,邀請國内外文化創意的專家學者以及專業設計領域的大師,研讨文創設計成果轉化以及文創設計發展趨勢等主題。屆時将組織評委、專家、政府代表、企業與設計師代表進行主題發言與讨論,提升大賽影響力和品牌傳播力。
(二)頒獎晚會
為進一步突出大賽的影響力與評審的公信力,評審工作将創新形式,拟将視頻節目與大賽終審結合、線下展示與線上參與結合,采取電視及網絡直播或錄播的形式操作,打造“2016年首屆湖南文化創意設計之夜頒獎晚會”。
(三)展覽與出版
1、在頒獎晚會結束後,将在湖南省内的優秀企業和學校組織2016年首屆湖南文化創意設計大賽獲獎作品巡回展。
2、大賽組委會将組織獲獎作品設計者參加由湖南日報、湖南衛視等媒體組織的專題節目。
3、大賽結束後,将出版“湖南省文化創意設計年鑒暨2016年首屆湖南文化創意設計大賽優秀作品集”。
4、每屆獲獎作品将在相關專業網站上進行在線展覽與推介。
5、獲獎作品将由大賽組委會組專稿在湖南日報、新湖南、三湘都市報、潇湘晨報、華聲在線等媒體上發表。
十、獎項設置
大賽設立金銀銅獎、入圍獎及組織獎,獎金獎品累計100萬元。
2、設銀獎6名,獎金各8萬元;
3、設銅獎13名,獎金各1萬元;
4、設入圍獎80名,獎金各1000元;
5、組織獎均頒發優秀組織獎證書。
備注:以上獎金均為稅前,獲獎者需自行支付獎金稅金。十一、承諾、保證與權利約定
參賽者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做出如下相關承諾、保證,并與大賽主辦方、參與方達成如下相關約定。
(一)保證作品原創、不侵權
所有(個人或團隊參賽者)參賽作品,除内容必須符合本屆大賽的主題外,必須是原創作品,作品未在報刊、雜志、網站及其他媒體公開發表,未參加過其它比賽。參賽者保證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完全充分的知識産權,保證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産權及其他權利。
(二)承諾承擔侵權的責任和後果
1、參賽者就其作品涉及的名譽權、著作權、肖像權等所有法律問題承擔法定、約定義務,并承擔對相關權利方包括第三方的違約、侵權等法律責任。
2、參賽者不能做出原創和不侵權承諾與保證的,應在提交作品時做出聲明并由大賽主辦方當即記錄在案,參賽者承擔參賽作品被大賽主辦方拒絕接受的後果。
3、參賽者提交的作品一經發現存在抄襲或其他侵權行為,大賽主辦方有權退回作品、取消參賽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獎品、獲獎證書,并有權在有關媒體公布其侵權行為。
4、大賽主辦方因使用參賽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權主張而導緻處罰、經濟或名譽損失的,該作品的參賽提交者應對主辦方進行充分、及時、有效的經濟補償并通過報刊和網絡媒體聲明道歉、為主辦方消除不良影響。
(三)與作品有關的權利約定
1、參賽作品的大賽使用
大賽主辦方、參與方、相關媒體有權将參賽作品用于與本次大賽相關的宣傳、展覽、網站展示及宣傳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報酬。
2、獲獎作品的商業化開發使用
大賽主辦方、參與方有權與獲獎作品權利人将參賽獲獎作品共同進行商業化開發并分享開發收益,具體事宜可另行簽訂協議,其中:
(1)尚未孵化、開發時
獲獎者接受獎勵即表示其作為權利人将作品的使用權排他性地授予大賽主辦方、參與方,其中對作品進行複制、展示、方案演繹等正式進行産業孵化和商業開發之前的權利,主辦方、參與方有權免費行使,無需為之向獲獎者支付費用。獲獎者保留對作品的署名權。
(2)進入孵化、開發時
大賽主辦方、參與方對企業定制作品,有權與定制企業對獲獎作品共同進行排他性的産業孵化和商業開發,參賽的該作品作者應将相應的孵化、實施等商業性使用權利排他性地授予大賽主辦方、參與方、定制企業,作者保留署名權及取得開發項目收益的權利。
3、非獲獎作品的商業化開發使用
大賽主辦方、參與方對企業定制作品,有權對被其認為有潛在商業價值的非獲獎作品進行優先的産業孵化和商業化開發,參賽的該作品作者應将相應的孵化、實施等商業性使用權利優先授予大賽主辦方、參與方、定制企業。
4、大賽主辦方的其他權利
大賽主辦方、參與方對參與大賽的作品擇優進行成果轉化或專利申請,相關作者應與大賽主辦方、參與方簽訂相關協議。
(四)其他約定
1、參賽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2、在進行評審之前,參賽者可向大賽主辦方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撤回其參賽作品。
3、大賽獎項評定數量視參賽作品質量而定,允許部分獎項空缺;若對獎項結果有任何争議,一切均以評審團評審結果為準。對于所有獲獎作品,獎金個人所得稅自理。
4、與大賽有直接關系的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所有參賽者予以監督。
5、本活動由大賽組委會負責解釋,其中涉及知識産權及相關法律問題由惟盛知識産權保護與發展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