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03号)文件要求,現将我校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結合高校自身發展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充分發揮高校科研優勢與特色,主動服務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整體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水平;優化科研機制,進一步推進科教融合,加強高校科研隊伍建設,促進科研為學科、專業和課程建設服務,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創新人才。
二、項目設置
(一)項目名稱
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設置分為重點項目、優秀青年項目、一般項目、創新平台開放基金項目。
(二)項目面向
1. 重點項目面向省屬本科院校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及博士、碩士學位點設置。項目負責人須為本校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60歲(到2017年1月1日止),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專業職務的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在申報項目的研究領域内有較突出的成就。
2. 優秀青年項目面向省屬本專科院校、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和湖南省卓越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設置。項目負責人須為本校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40歲(到2017年1月1日止),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項目組成員以青年為主。
3. 一般項目面向所有省屬普通高等院校設置。項目負責人須為本校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60歲(到2017年1月1日止)。
4. 創新平台開放基金項目面向省教育廳立項的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設置。項目負責人須為本平台專職或兼職人員,年齡不超過60歲(到2017年1月1日止),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專業職務的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在申報項目的研究領域内有較突出的成就。
(三)項目任務
1、重點項目:圍繞學科前沿、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重大課題開展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
2、優秀青年項目:圍繞學科知識體系建設,服務社會領域的關鍵問題和現實需求開展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
3、一般項目:圍繞學科知識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研究。
4、創新平台開放基金項目:圍繞創新平台的主要任務和研究方向開展系統深入的研究。
(四)項目要求
1、創新引領。項目應充分體現創新性。
(1)研究内容創新:項目應立足本研究領域前沿,具有較大創新價值、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研究方法創新:項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項依據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及研究方案先進可行。
(3)研究機制創新:項目研究應與人才培養、團隊和平台建設等緊密結合,在項目研究、運行機制等方面有創新。
2、社會服務。項目研究應緊扣國家和我省“十三五”規劃綱要内容,服務重大戰略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1)自然科學研究重點支持與我省戰略性新興産業和優勢支柱産業相關的關鍵技術創新與系統集成,主要包括: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電子信息、現代種業、健康産業、節能環保、新能源、文化創意、公共安全和科技服務業等。
(2)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點支持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态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密切相關的應用對策研究,主要包括:湖南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一帶一部”戰略、促進“三量齊升”、推進“五化”同步、建設“制造強省”、大衆創業萬衆創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和“互聯網+”等。
3、科教融合。項目研究應與學科、專業、課程建設相結合,與人才培養相結合,與教師成長成才相結合。
(1)項目選題應圍繞學科方向,着力提升學科建設水平,有利于傳統專業改造和新專業建設,有利于更新課程教學内容。
(2)項目團隊須有一定數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項目研究應有利于提升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
(3)項目研究應有利于提升教師自身的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水平,促進教師成長成材。
4、成果轉化。項目研究成果應具有可轉化性,能向現實生産力和教育教學轉化。
(1)項目研究成果應着眼于轉化為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和新觀點、新體系,有利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産業進步。
(2)項目研究成果應能向專業教學和課程内容轉化,要服務于教育教學,有利于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
(五)項目數量
各類項目均限額申報,創新平台開放基金項目每個湖南省高校重點實驗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可申報1項(見附件2)。
三、注意事項
1、按照《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1)的有關規定,為确保重點科學研究項目的創新性,避免重複立項,申報自然科學類重點項目、開放基金項目須同時提交法定查新機構出具的查新報告,作為附件報送。
2、項目組成員一般為3-10人;承擔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尚未結題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項目;項目組成員(含負責人)主持和參與的在研教育廳項目累計最多2項,已參與2個項目的人員不能申請或參加新項目;已經獲得省級及省級以上資助的科研項目不得重複申報;一般項目為前期培育項目,具有正高職稱或國家級項目(課題)負責人不得申請一般項目,已主持過教育廳項目的負責人原則上不得再申請一般項目。
3、各二級單位要做好申報材料的形式審查,要對申請人的基本條件、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特别要對項目組人員是否本人親筆簽名,已有的研究基礎、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實等方面把關。各二級單位應組織專家根據本通知規定的項目任務、項目要求等内容,對項目進行擇優遴選,按照學校分配的名額等額上報。對于二級單位報送的材料,一經發現申報材料不實,将取消申請人當年的申報資格,并酌情核減下年度該二級單位項目申報名額。
4、申請書封面“所屬學科”必須按國家技術監督局1997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标準學科分類與代碼表》(附件3)(GB/T13745-92)的二級學科名稱及代碼填寫。
5、自科類項目申請經費數:重點項目8-10萬元,青年項目5萬元,一般項目1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申請經費數:重點項目4-6萬元,青年項目2-4萬元,一般項目0.5萬元。各類項目的研究開始時間統一為2017年9月,一般項目、優秀青年項目計劃完成時間為2019年12月,重點項目、平台項目計劃完成時間2020年12月。
6、項目參與人員如有外單位的,需在申請書中“合作單位意見”處填寫意見,并加蓋外單位公章;項目申請人及課題組成員均需本人在申請書上簽字。
7、關于查重。如學校申請人的姓名有重名,或者研究生和老師有重名,則要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并進行說明。另外,研究生也參與查重。
四、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
1、各單位确定項目申報人選後,登錄教育廳項目管理系統網上填報。已有賬号的項目申請人憑原賬号和密碼登錄《湖南省高校科學研究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報說明進行網上填報,填報完成後提交至系統,由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後,生成帶水印二維碼的項目申請書,再下載打印項目申請書。無賬号的申請人,申請賬号及密碼請與科研秘書聯系,機關單位個人申報請聯系歸口學院,由科研秘書向科技處(社科處)索取賬号與密碼,科技處(社科處)不接受個人申請賬号與密碼。教育廳系統将于2016年11月7日起開放。
2、科技處、社科處網上審核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25日。
(二)材料報送
1、網上填報完成後,申請人提交紙質項目申請書至所在學院,以學院為單位分别報送科技處或社科處。申請書與相關附件材料按順序裝訂成一冊,一式2份,附件材料包括:附件清單(自己用word做一頁紙)、發表論文期刊封面、目錄頁及首頁、主持或參與的項目、專利、科學技術獎勵等(重點項目和創新平台開放基金項目需提供查新報告),順序與附件清單保持一緻。項目申請書務必膠裝。
2、各單位需做好項目的形式審查工作,根據相關規定,材料報送後因形式審查而落選的項目一律不接受修改和替補。
3、科研秘書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申請書(2份)、彙總表(附件4)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科技處、社科處,同時報送彙總表電子版。逾期概不受理。
五、聯系人與聯系方式
自然科學類:科技處計劃科,李鋒(綜合樓524)聯系電話58291080;
人文社科類:社科處項目與成果管理科,段斌(綜合樓518)聯系電話58290526。
科技處、社科處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