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位老師: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按照科技部統一部署,根據湖南省科學技術廳、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湖南省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發〔2023〕83号)文件要求,就我院教職員工在國内外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及畢業論文進行自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過開展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教育,壓實單位主體責任,削減學術不端問題論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導科研人員強化科研誠信意識,堅守科研誠信底線,推動形成良好科技創新生态。
二、清理範圍:
2018年1月1日以來我校教職員工在國内外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及畢業論文。國家、省等有關部門和本單位已查處的論文不納入自查範圍。
三、清查重點:
對符合自查清理範圍的論文要逐一自查,重點核查以下幾個方面:
1.論文是否存在買賣、代寫、代投情況,署名作者是否真實參與相關研究和論文寫作;
2.實驗研究數據是否為作者真實開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實開展研究而購買實驗研究數據情況;
3.論文是否存在抄襲、剽竊、重複發表等情況;
4.論文是否存在僞造通訊作者(郵箱、單位),僞造或操縱同行評議等情況;
5.論文的圖片、數據等是否存在僞造、編造、篡改,以及一圖多用、選擇性使用等情況;
6.論文署名作者是否對論文未作出實質學術貢獻,存在挂名現象;
7.論文是否存在以弄虛作假方式獲得科技倫理審查批準,或僞造、篡改科技倫理審查批準文件等情況。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29日)
學院成立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小組
組長:趙湘學
副組長:屠波
成員:宋力、從麗俠、鐘賽、龍明盛、陳雅婧、鄭先覺、龍凱、匡虹
秘書:楊燕
(二)學習宣傳階段(6月30日-7月2日)
采取會議或培訓等方式學習《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關于開展湖南省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并開展科研誠信教育。
(三)自查清理階段(7月30日前)
自查清理工作為期2個月,具體工作安排及時間要求如下:
1、個人自查(6月30日至7月5日)
教職員工對照清查重點内容,對本人署名為通訊作者、第一作者或其他參與作者的論文開展自查,填寫《科研論文自查表》(附件1),(注意:附件1的“編号”欄填教職工的工号)。
2、複核階段(7月1日至7月6日)
系部落實專人對所屬科研人員的《科研論文自查表》進行核查,填寫《科研論文自查統計彙總表》(附件2)。重點審查自查論文數量是否全面、屬實,是否存在學術不端情況,并對可能存在問題的論文進行甄别。學院對科研人員的自查材料建檔歸檔(按員工号順序排列成冊,與附件2的順序對應),保存年限原則上不低于5年。
3、學院複查整改提升階段(7月14日前)
彙總全院教職工論文自查清理情況,形成并上報自查清理材料。以查促改,督促論文自查清理存在問題的教職工采取勘誤、撤稿等補救措施。
對學院的科研誠信管理機構運行,科研誠信管理、科技倫理審查和涉及論文的發表審核、評價指标、版面費報銷與獎勵等制度規定及落實情況,科研誠信宣傳與教育,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與處理等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
4、工作情況報告(7月20日)。總結自查清理工作情況,對涉及的問題論文提出初步處理意見,梳理并形成《工作情況報告》(附件3)
(四)調查處理階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對照自查清理情況,對清理發現所屬科研人員的問題論文(署名為第一通訊作者),要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2003网站太阳集团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實施細則》(科大政發〔2021〕7号)等文件規定進行學術和行政調查,組織填寫《涉事論文調查表》(附件4),并提出論文處置、人員處理等意見。
五、有關工作要求
請全院教職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學術不端的危害性,高度重視科研誠信建設工作,紮實做好本次專項清理活動,及時報送自查情況。
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為契機,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制度規範,加強内控管理,對論文等科研成果嚴格審核把關,嚴懲科研失信行為。
附件:
1、科研論文自查表
2、科研論文自查統計彙總表
3、關于開展湖南省論文學術不端自查和挂名現象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科發〔2023〕83号)
4、《2003网站太阳集团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實施細則》(科大政發〔2021〕7号)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