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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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關于開展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工作的通知(轉發)

各教學院:

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實施辦法》(科大政發〔2020〕76号),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參加課外創新性活動或技能活動并取得一定成績,經學校認定可獲得創新與技能學分。為做好本學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時間

學生提交申請時間:2021年4月6日至4月19日

公示審核結果時間:2021年4月20日至4月22日

二、認定對象

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認定标準

1. 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标準為每項1.5學分,同一項成果不重複計算學分,按最高等級認定。

2. 學生獲得的創新與技能學分可免修同等學分的通識教育課,但在校期間累計免修通識教育課程不超過4.5學分。

四、認定程序

1. 教務處在教學綜合服務平台中設定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範圍。

2. 學生本人在教學綜合服務平台中提出申請(操作界面:實踐環節-創新學分-創新學分申報-點擊“申請”按鈕)、确認無誤後點擊“送審”按鈕,并在工作時間将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交學院教務辦公室(原件核查完畢退還學生)。(時間:4月6日至4月19日)

3. 各學院教學工作委員會負責本院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的審核,并将審核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時間:4月20日至4月22日)

4. 學院教務辦公室在學校規定時間内進教學綜合服務平台(操作界面:實踐教學-創新技能學分-學分申請審核)對公示無異議學生的創新與技能學分申請進行審核(每項申均須審核)。(時間:4月23日至4月26日)

5. 教務處審批認定。(時間:4月27日)

五、其他

1. 認定工作結束後兩周内,各學院從教學綜合服務平台打印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名單,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由學院教務辦公室負責存檔。(證明材料複印件的疊放順序應與認定名單順序一緻)

2. 教務處将不定期組織對各學院創新與技能學分的審核認定、成績登記、公示材料、歸檔等工作進行抽查。

 

                                                               教務處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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