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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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藝術碩士(美術領域)畢業創作展覽管理辦法

為提升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提高藝術碩士(美術領域)畢業生創作水平,規範畢業展覽管理。根據全國藝術碩士(MF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及藝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藝術碩士(美術領域)畢業創作展覽管理辦法》如下:

一、展覽組織:

藝術碩士(美術領域)研究生畢業作品展由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院與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共同主辦,由藝術學院具體組織實施。藝術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學位點負責人、相關研究生指導老師為展覽組織責任人。

二、展覽形式:

藝術碩士(MFA)專業學位研究生以個人展覽或四人以下聯展形式組織,聯展可以根據展出效果需要,自由組合組織策劃。展覽需要标出展覽名稱(展覽名稱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XX屆藝術碩士研究生畢業作品展之一\二…、或xxxx——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XX屆藝術碩士研究生畢業作品展之一\二…)、導師姓名與簡介(簡介格式為:XXX,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教授\副教授\講師)、參展作者、展覽海報、前言等内容。

展覽策劃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并提交展覽方案。展覽方案需要對展覽名稱、展出時間與地點、參展作者、指導老師、作品信息、場地布置、展覽海報、前言、宣傳推廣等方面進行詳細說明。

三、作品要求:

畢業作品展是學生通過創作開題,中期作品彙報展之後,作者獨立研習完成的精品習作與畢業創作作品。畢業作品要求思想内容健康、積極向上。作品要求保持主題挖掘或技法探索的延續性或系列性,是完整代表個人藝術水平的成熟作品,應具有思想性、審美性和原創性。

傳統書(國畫)、油畫、版畫與綜合媒介方向研究生每人不少于16幅作品(其中習作精品不少于12幅、創作作品不少于4幅),傳統書書法研究生書法與篆刻原創作品每人不少于15幅。

四、時間與地點安排:

畢業作品展時間一般在第六學期的3-6月舉行,展覽時間連續3天以上。展覽地點一般應安排在本院展廳、本校其他展示區域,或校外公共文化場所的專業展館,不支持在外校進行畢業作品展覽。

五、展覽審查:

藝術碩士研究生畢業作品展的策劃方案必須征得導師同意,并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展覽作品、海報、前言等相關材料及展覽推廣信息等需經導師審核同意(涉及政治、民族與宗教内容的,需要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交學院審查通過,方可發布。

六、作品評價:

由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5-7人的評定小組對畢業生作品進行現場評分,經學院進行最終審議後公布成績,合格者才能參加畢業論文答辯,不合格者不能進行專業論文答辯。合格可獲得2學分。

七、材料提交:

1.畢業展出作品的高清電子版(作品标注的信息為: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畫種、作品尺寸、創作年代)。

2.作品目錄表格(标明作品信息)

3.相關媒體推送電子文檔

(以上材料均需刻錄在一張光盤上并附目錄清單,展覽結束後5日内交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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