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鍛煉制度

MENU
您所在的位置: 首頁» 學生工作» 規章制度» 早鍛煉制度

2014-2015學年第一學期藝術學院學生早鍛煉制度

      
    為促進我院學風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推動良好校風的形成、營造刻苦鑽研、開拓創新的學習氛圍、鍛煉健康的體魄,豐富同學們的課餘時間,也為了為我院培養各方面高素質人才打下堅實的基礎,通過制定相關的公約,增強學生學習的目的性和自覺性,增強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和體育精神的傳播,并且将實現學習與運動融為一體,一同開展的期想。

  
    第一條:大一、大二學生一律參加早鍛煉健身活動,每周出勤5次(周一至周五)

    第二條:每周早簽全班累計未到者(包括未帶證件,請假條遲交、未交者)小于等于5次的班級扣1分/周;累計5-10次的班級扣2分/周;累計11-15次的班級扣3分/周;累計15次以上的班級扣5分/周。校自理查早簽被查到者2分/人,代簽被通報批評者3分/人。

    第三條:早簽幹部被檢舉有違反學院早簽制度行為者一經核實扣3分/人。

    第四條:早簽過程中,有辱罵、威脅、毆打早簽工作人員者,分别給予警告處分,嚴重警告處分,記過以上處分。

    第五條:每月早簽出勤人數排名最後的三個班級各扣10分(扣分情況不包括全勤)。

    第六條:每天由體育部人員負責檢查以督促學生考勤,使全系同學積極投入到早鍛煉健身活動中去;凡是早鍛煉未到者按曠訓處理,遲到、曠訓累計達到一定次數限制,系部将進行大會點名通告批評。(曠訓等同于曠課)

    第七條:早鍛煉出勤率将作為學生評選獎學金、助學金、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等獎項的基本條件之一。

    第八條:凡外出實習、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可在此期間暫不參加早鍛煉健身活動。

    第九條:身體不适、患病或有殘疾等特殊情況的學生,經校醫務室或相關醫院開出醫療證明,經輔導員同意,可在生病期間暫不參加早鍛煉健身活動。

    第十條:體育部人員必須做到以身作責,杜絕一切包庇的情況出現,因此每周采取無規律制人員安排。

 

2003网站太阳集团藝術學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