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内各普通高校: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号)精神,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信息銜接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3]30号)要求,現就我省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做好畢業前後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密切協作。摸清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是開展針對性就業促進服務的基礎性工作,将對促進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快就業發揮重要作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視,将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前後信息銜接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協作,明确職責分工,确保信息銜接順暢。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将把高校畢業生信息銜接工作做為各地就業工作目标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省教育廳将把此項工作納入各高校就業工作考核内容。
二、确立機制,加強管理。高校要在征得畢業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統一填寫入《湖南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表》(附件1),并于每年8月10日前及時上報省教育廳學生處。省教育廳學生處在每年9月30日前将《湖南省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表》提供給省人社廳。省人社廳根據接收信息,統籌提出就業服務指導意見和總體方案,并按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戶籍所在地分别提供給相應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州人社局),各市州人社局将省人社廳提供的本地戶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納入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于每月第2個工作日前統一上報省人社廳。次年1月15日前,各市州要将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集中反饋給當地同級教育部門。省人社廳于次年1月31日前将信息情況集中反饋給省教育廳學生處。
三、落實責任、追蹤服務。各市州人社局要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積極落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将就業促進和就業援助任務明确分解到各基層單位并做好督促與指導;各級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要按照實名制就業服務工作要求做好基礎信息登記;跟蹤了解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對于回當地求職就業的,摸清其求職需求及公共就業服務需求,落實各項就業促進政策、提供針對性就業促進服務,努力促進其市場就業自主創業;對于未回當地就業的,掌握其就業狀況并宣講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政策。對其中屬于純農戶家庭和城鎮特困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要做好一對一服務,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實現動态清零。
四、保證質量、做好保密。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各普通高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統計收集工作,保證信息準确無誤、内容完整。同時要切實提高保密意識,不得洩露學生個人信息,不得将數據用于公共就業服務之外的其他用途,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處
聯 系 人:範俐 尹丹
聯系電話:0731-84900026、84900082
傳 真:0731-84900085
電子郵箱:jiuyechu6708@sina.com
省教育廳學生處
聯 系 人:周軍 谷利民
聯系電話:0731- 84714915(兼傳真)、84715492
電子郵箱:hnsjytxsc20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