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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SETI)”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進學校卓越本科教育計劃,與學校高層次人才發展支持計劃相呼應,進一步加強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設,充分發揮卓越學子計劃在全面提升學校人才培養質量的示範性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Student Excellence Talent Initiative,簡稱SETI),以項目研究為載體,培育對象主要分為思想引領和科技創新兩類,選培範圍面向思想政治素質好、學習成績優、科研興趣濃、創新意識強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三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分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和委托項目,其中一般項目由學院負責遴選、評審、推薦、立項和考核,學校負責審定、備案和績效評價;重點項目由學院負責項目遴選和推薦,學校負責評審、答辯、立項、備案和績效評價;委托項目由學校直接委托學院遴選立項,并對其進行長期培育,并由學校推薦此類項目參加各類競賽和各項評比活動。項目遴選應注重主動培育和被動培育、長期培育和短期培育相結合;對于長期培育項目,項目經費可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追加申報和動态調整。

第四條卓越學子計劃每年3月開始啟動,包含宣傳發動、項目申報、項目答辯、項目評審、項目公示、中期檢查、終期考核、成果展示、結項答辯等環節。項目研究周期原則上為兩年。

第五條卓越學子計劃專項資金的經費來源:(一)學校撥款;(二)政府和企業資助經費;(三)其他經費。總額度為100萬元(每兩年),包括培育工作管理經費和培育項目合同經費。

第二章 組織管理機構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的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學校和學院分别成立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兩級管理。學校和學院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并制定卓越學子計劃年度計劃,解決培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供政策、人力、财力保障。各職能部門、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卓越學子計劃工作,切實加強對計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務和分工安排,認真抓好推進落實。

第七條 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組織部、宣傳部、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研究生院、學工處、招就處和團委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團委,團委書記任辦公室主任。

學校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一)組織部:負責卓越學子思想政治把關及推優入黨。

(二)宣傳部:負責卓越學子的校内外宣傳報道。

(三)教務處:負責創新學分審核認定,落實卓越學子計劃項目指導老師榮獲國家、省級相關競賽的配套獎勵。

(四)科技處、社科處:負責項目成果水平認定及知識産權管理。

(五)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的卓越學子計劃宣傳和實施。

(六)學工處:負責将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學院學生工作年終考評;落實卓越學子計劃項目成員榮獲國家、省級相關競賽的配套獎勵。

(七)招就處:負責卓越學子創新創業項目審核及後續創業孵化支持。

(八)團委: 負責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的統一組織管理;負責推薦優秀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參與各項競賽和評比活動;負責卓越學子計劃的宣傳和示範。

第八條 學院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系主任、團委書記、教師代表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院團委,黨委副書記任辦公室主任。

學院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如下:

(一)結合本學院實際,制定适應本學院的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管理制度。

(二)負責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啟動、宣傳、征集、遴選、一般項目評審、重點項目推薦、委托項目培育、中期檢查、終期考核、結項答辯等具體環節的實施。

(三)負責組建院級導師團,推薦老師參與項目指導。

(四)完善學院科研創新實驗條件,為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實施提供設備、場地、圖書資料等支持。

(五)監督、反饋和總結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執行情況,負責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後續的宣傳和示範。

第三章 項目申報人條件與指導教師職責

第九條 選培強調突出優秀、甯缺毋濫的原則,項目申報人除應符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實施方案(科大政發)201712号》中規定的要求,尚應符合以下具體條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學習态度端正,學習成績優異,無違紀行為,優秀成績或事迹在校内外産生較大影響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保證有足夠的課餘時間和精力完成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研究。

(三)若以團隊申報項目,成員須有明确的分工;學生每人每次隻能負責1個或者參加2卓越學子計劃項目。

(四)定期開展研讨和交流,定期向指導教師彙報項目研究進展情況。

(五)積極參加校内外各類思想引領和科技創新活動。

第十條 指導教師條件及職責:

(一)具有較強的責任心,主持省級及以上課題或具有指導學生參加校級及以上比賽并獲獎的經驗,能夠投入必要的精力指導學生開展項目研究。

(二)指導學生選題,協助制定項目實施日程表,對學生參與項目活動的培訓、實驗、實踐、論文撰寫等環節進行具體指導,有固定的指導時間。

(三)在學院支持下,為學生提供項目所需的實驗室或場地、儀器設備等硬件設施方面的幫助。

(四)組織指導學生參與各類競賽或學術交流活動。

(五)原則上同時指導的項目不得超過2項。

第四章 項目來源及立項原則

第十一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可來源于:(一)與各類省級、國家級人物(人才)評比對接的項目;(二)與各類省級、國家級比賽對接的項目;(三)校園特色文化建設方面的項目;(四)指導老師的重大科研課題及學生自行設定的研究項目。

第十二條 項目領域及類别:

(一)自然科學領域中具有科學意義和學術價值的理論研究項目。

(二)自然科學領域中對解決工程技術等問題具有實際意義的項目。

(三)社會科學領域中具有學術和應用價值的研究項目。

(四)科技發明制作及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

(五)創新創業領域中具有創新成果和創業孵化價值的項目。

(六)其他具有思想引領、典型示範和文化特色的項目。

第十三條 立項原則

(一)卓越性原則:堅持甯缺毋濫,優中選優,杜絕濫竽充數和虛假僞造,保證培育對象的卓越性。

(二)示範性原則:項目研究可産出國家級、省部級的成果或榮譽,形成示範性的典型人物和團隊,在學生中能形成較廣泛的示範效果。

(三)可行性原則: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知識結構、理論基礎等實際情況,項目選題原則上應與所學專業對口,能充分結合學校教學、科研等資源進行研究。

(四)創新性原則:以學生興趣為出發點,科技創新項目應有一定的科技含量,使學生開拓視野,了解學科發展前沿,提高創新意識和科學素養。

(五)實用性原則:項目研究必須有事實根據或理論依據,符合科學原理,能結合社會熱點和社會需求,注重理論聯系實際,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章 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項目申報:

(一)每年3月份,各學院進行宣傳、發動和征集,申報者向所在學院提交卓越學子計劃個人(團隊)推薦表和相關附件材料。

(二)鼓勵跨學院跨學科跨年級組隊申報,鼓勵博士生、碩士生與本科生聯合組隊進行項目申報,跨學院的項目一般在團隊第一負責人所在學院申報。

第十五條 項目評審、立項:

(一)學院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進行一般項目評審及重點項目推薦,并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學院評審彙總表》報送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點項目的推報需經學院黨委副書記審定,原則上每個學院推薦重點項目不多于2個。

(二)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學院推薦的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材料進行初審後,會同組織部、宣傳部、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學工處和招就處等對材料進行複核。

(三)學校卓越學子計劃評審考核委員會對一般項目進行審核,對重點項目以現場集中答辯展示的形式進行評審,對委托項目進行分階段評審,定期檢查其項目研究成果。

(三)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對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和委托項目立項名單進行公示。

(四)項目負責人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培育合同書》,并簽訂《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協議書》。

第十六條 項目中期檢查:

項目研究中期,項目負責人向學院遞交《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中期檢查報告》。中期檢查報告應依照培育合同中計劃完成目标逐一進行自查。學院組織召開項目中期檢查彙報會,并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中期檢查情況彙總表》報送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七條 項目終期考核:

(一)項目研究到期前一周,項目負責人向學院提交《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終期考核報告》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績效評估報告》。學院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結項驗收和等級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終期考核情況彙總表》報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卓越學子計劃重點項目終期考核除應提交終期考核報告和績效評估報告外,尚應進行現場答辯和成果展示,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集中結項驗收和等級評定。

(三)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對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和委托項目終期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四)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終期考核應注重培育合同中計劃完成目标的達成度,重點關注項目是否産出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立項或榮譽(獎勵)、公開發表論文及作品(被SCISSCIEICPCICSSCICSCD等收錄)、專利、出版著作或在道德信仰、自強自立、創新創業等方面形成較大社會影響等。

第十八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立項資助後,每年年底各學院應提交《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XX學院年度績效評估報告》,及時報告本學院年度項目開展、成果産出及經費使用情況,并以此作為卓越學子計劃工作先進單位評選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變更、延期和終止參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大學生科研創新計劃》(科大政發2011182号)文件實施。項目負責人一般不能更改,如果培育對象在培育期内因特殊原因如發生學籍變動、升學、轉學、休學等無法繼續完成培育計劃的,應及時上報學校,由學校卓越學子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後确定具體處理辦法。

第二十條 實行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培育對象動态管理。堅持動态培育原則,逐步建立進退有序的培育對象動态發展機制。學院應每年将中期檢查不合格的培育對象淘汰,取消其培育資格,停發培育經費,并重新選培新的優秀學生加入項目培育,始終保持卓越學子培育對象的先進性和示範性。此外,凡出現因指導老師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導緻所指導學生被取消培育資格的現象,指導老師的導師資格取消且不能擔任下一年度項目培育對象指導老師;對于培育管理工作開展不力的學院,學校将對該學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名額予以調整和限制。

第六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每個學院2萬元的标準統一劃撥經費,用于卓越學子計劃一般項目的資助。一般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确定,建議每項資助4000-5000元。重點項目評審立項後由學校根據項目數撥付經費至學院,原則上卓越學子計劃思想引領類重點項目每項資助1-2萬元,科技創新類重點項目每項資助2-3萬元。委托項目資助額度由學校設立專項資金,對相關項目直接進行長期培育。

第二十二條 項目經費由學校劃撥至學院黨委副書記的專用賬戶,須經指導教師和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及學院黨委副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項目結項後一個月内須完成項目經費報賬工作,逾期視為項目經費不再需要使用,學校将收回剩餘經費。

第二十三條 實行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培育經費的動态管理。培育對象提交培育合同書并經學校審定後,學校預撥付合同款的50%,中期檢查合格後撥付合同款的30%,終期考核合格後撥付剩下的20%。若培育對象中期檢查不合格,停止培育經費的撥付,未撥付的經費可繼續用于資助重新選培的培育對象。

第二十四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經費可開支圖書資料費、版面費、印刷複印費、調研差旅費、會務費、專家咨詢費、儀器設備費、實驗低耗費及其它費用等,可參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科大政發2010109号)文件實施。

第二十五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必須符合學校有關财務制度,不得侵占或挪用。否則,學校将根據情節輕重,不再劃撥剩餘項目經費,并追回前期已經發放的項目經費。

第二十六條 對無故終止或未按期結項的項目,學校将取消項目經費資助,收回剩餘經費,并保留是否追回已使用經費的權力。

第七章 相關政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将各學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學生工作年終考評。

第二十八條 對無故終止或未按期結項的學院,學校将相應減少下一期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立項數和經費額度。

第二十九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終期考核合格後,學校統一頒發卓越學子榮譽證書。項目産出的榮譽或獎勵可進行創新學分認定,具體按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學生創新與技能學分認定實施暫行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優秀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可優先推薦申報大學生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性實驗計劃(SIT)項目、大學生科研創新計劃(SRIP)項目、大學生德育實踐項目等,項目産出成果可優先推薦參加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大賽、創青春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大學生節能減排社會實踐與科技競賽等賽事。

第三十一條 學校推薦優秀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參加相關各類競賽活動獲獎後,可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獎勵辦法》(科大政發201779号)進行獎勵。

第三十二條 學校劃撥專項經費,用于卓越學子計劃項目指導教師工作津貼。指導教師指導的卓越學子計劃項目如未通過終期考核,則不發放工作津貼。

第三十三條 學校鼓勵學生利用項目成果發表論文,公開發表的論文須以項目第一負責人為第一作者,指導教師可為第二作者,2003网站太阳集团為第一署名單位。項目成果需進行标注,中文标注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卓越學子計劃項目(項目批準号),英文标注為“Supported by student excellence talent initiative program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在國内外權威學術刊物發表或檢索系統收錄的學術論文,指導教師根據學校相關政策進行獎勵,學生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科生獎勵辦法》(科大政發201779号)進行獎勵。

第三十四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成果的知識産權歸學校所有,具體參見《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研成果與知識産權管理辦法》(科大政發201197号)文件執行。

第三十五條卓越學子計劃項目成果達到畢業論文(設計)标準的,經學院學術委員會同意,可按畢業論文(設計)要求進行修改後向學院學術委員會提交。

第八章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試行,其他有關文件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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